01政策变化
宏观政策:
1、10月7日 六部委 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
10月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方案提出,我国到2027年基本建成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方案提出,到2027年,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城市治理、应急管理、绿色低碳、生态环境、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50项以上。方案部署了16项重点任务,聚焦加快建设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明确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智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城市安全风险应急保障、生态环境等12个领域的标准制修订重点任务。此外,方案还部署了深入开展城市标准化试点建设、城市标准化国际合作、打造城市标准化经验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开展重点领域标准化专项行动等标准化重点工作。
2、10月8日 三部门 保障性住房实施税费减免政策
10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从今年10月1日起,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公告明确,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保障性住房继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此外,保障性住房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城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范围确定。
3、10月10日 自然资源部 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规划建设开发区、产业园区
10月1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运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中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通知提出:一、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精准落地实施。三、统筹做好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安排。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促进城镇集约集聚建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四、严格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4、10月12日 住建部 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将分三类实施
10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超大特大城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分三类推进实施。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另一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各地正按照部署,扎实开展配套政策制定、摸清城中村底数、编制改造项目方案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中村改造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两个月以来,已入库城中村改造项目162个。
5、10月17日 自然资源部 取消地价上限
据经济观察网消息,9月底,自然资源部已给各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内容包含:建议取消土地拍卖中的地价限制、建议取消远郊区容积率1.0限制等规则。这项措施旨在进一步放开土地市场,鼓励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开发,以支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这也将有助于土地市场更加灵活,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为潜在开发商提供更大的竞拍自由度,对土地市场情绪和房地产市场均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6、10月20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举行2023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工作相关负责人刘志清在会上表示,金融监管总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会同相关部门优化房地产政策,合理优化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要求,明确将“认房不认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稳妥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目前绝大部分贷款已调整到位,有效缓解居民房贷支出压力。
7、10月20日 中国人民银行 1年期和5年期以上利率均维持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10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上月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此次公布的1年期和5年期以上利率均维持不变。
8、10月21日 国务院 稳妥化解大型房企债券违约风险
10月21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央行行长潘功胜受国务院委托,做了《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潘功胜表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精准有力,把握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潘功胜提出了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
9、10月24日 全国人大 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
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次日,国务院公布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特别国债1万亿元,今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明年使用5000亿元,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此次万亿国债的发行,是中央基于中国经济现实、生态环境等的特定背景综合考量后的审慎决策,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推进中国经济复苏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
10、10月26日 国务院:明确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2023年10月26日,据经济观察网报道,国务院8月25日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文件(国发【2023】14号文),近期已传达到各城市人民政府、各部委直属机构。该文件由国务院于9月1日正式印发,要求住建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门配合协调。“14号文”提出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筹集、保障对象和标准、配售和管理、支持政策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具体执行办法由各地制定。这个文件也被称为新一轮房改,其明确了两大目标: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
11、10月31日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金融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淄博本地政策:
1、10月10日,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批办证公告,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涉及40余个小区(金石绿城、金乔社区、铁路小区、杜科社区、店子社区、气象局宿舍、西赛村、大套、小套、家.....),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这些社区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2、10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20元、18元。
3、10月19日,张店区城市更新改造指挥部第三次指挥长会议召开,听取城市更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扎实快速推进。
4、10月1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淄博市商务局关于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市级试点名单的公示,涉及张店区10个社区。
5、10月20日清晨,淄博市快速路鲁泰大道上跨张东铁路立交桥施工现场,在主牵引索的环绕下,2台同步的自动牵引设备,控制桥体以每分钟1.1度速率缓缓旋转,最终到达88度的设计位置,淄博市城建史上首座跨铁路转体桥梁顺利落位,成功转体。
6、10月19日,山东省住建厅公布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根据计划,淄博市张店区、淄川、博山、周村、高青县5个区县,涉及152个小区,共改造1243栋楼,涉及居民39083户、面积332.4992万平方米。
关于公布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通知
鲁建物函 〔 2023 〕11号
7、10月31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3〕8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经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进一步支持淄博市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优化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扩大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范围,职工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在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出资额。
二、优化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购房政策
新市民、青年人在淄博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淄博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照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群体购买商品住房,通过开通绿色通道、拓宽贷款办理渠道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服务。
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淄博市户籍或获得淄博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
三、继续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继续执行《关于实施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标准。符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额度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
在淄博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02土地市场
土地成交情况:
10月,商住办土地市场共成交15宗地,成交面积约201331.05㎡,成交总价66215万元。其中国企鲁中房地产在临淄拿下一宗地。
土地供应情况:
10月淄博商住办土地市场共出让15宗地块,共出让288255㎡.
03首开
10月大学城新东升·之园完成首开。
之园开盘房源为2#、3#、4#、16#、18#、19#、20#、21#、22#、23#、24#、27#楼,共188套房源,开盘产品为平层+叠拼,建面约150-350㎡,103套房源售出,均价11000元/㎡。
项目鸟瞰图
04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