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出租住房税率减半,月租金征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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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6 09: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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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人出租住房税率减半,月租金征2.5%

从今年1月开始,市民出租房屋收入的税率大幅下调,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改按2.5%征收,相当于原来税率的一半。眼下,北京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征税大幅下调。

目前在城六区的部分街道代开个人出租房屋发票服务点,已贴出新告示,提示市民可以按照新的2.5%租房税率来缴税。此前,个人出租住房一般是按照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税,开发票时也就是大家常说的5个点。

新规定是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2.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而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4%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无论月租金收入多寡,税率都有所下降。这对北京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更多的房屋投入租赁市场是一大利好。

对于房东或租客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此前大家还在热议租房抵扣个税遭遇缴税僵局,就是由于有些房东担心租客用自己的信息去办理租金抵扣个税,会导致房东需要大量缴纳个税。

本市的这项减税新政策对于绝大部分的出租住房来说,都可以减少一半的税费,省了不少钱,也有利于缓和房东与租客间的紧张态势。

北京税务的工作人员强调,对于个人出租商办等非住房,这次税率并未调整,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还是按照7%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而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依然按照12%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

据了解,这项政策是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按照法律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在收到租金收入时就要缴税并代开发票,所以也就是用收到租金款项的时间来界定是否按照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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