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规划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发布

猫哥看楼市

2018-03-07 07:46:55

购房群

买房如何避坑,加入购房群,看看他们怎么说

立即进群

本报讯(记者  李天际)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国土委获悉,《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规划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近日发布。今后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将向区级层面下放,社区居民将全程参与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之一,从2013年开始,本市施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至今已经持续了6个年头。然而对于增设电梯、补建停车位、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等提升项目,由于老旧小区历史情况复杂、空间资源紧张等原因,在确定改造内容时,不易平衡各方利益,规划设计方案也难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致工作推进比较困难。

为此,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中“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推广参与型社区协商模式,增强居民社区归属感”的相关要求,《指导意见》提出,今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具体工作全部向区级层面下放,各区政府须摸清底数,综合考虑人居环境的改善,合理拓展老旧小区整治工作试点范围。街道办事处则作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组织和实施主体。

老旧小区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在不损害周边群众权益,同时确保满足日照、安全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中的强制性要求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直接组织实施,不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等主管部门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投标、产权办理等手续。

《指导意见》还明确,在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过程中,居民将全程参与,包括确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项目性质、建设内容、规划方案及运营方式等。比如小区缺乏停车设施、电梯,居民可以向街道办提出建议,街道办根据群众意愿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改造实施方案;甚至连新增的托老所、教育和医疗设施、文化体育场所等非营利设施,政府也要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

(来源:北京青年报)

全部
报名成功
稍后会有专业的置业顾问联系您
返回楼盘

频道导航

返回首页

看房小程序

APP下载

电话拨通后,请您手动拨打分机号

确定拨打电话

电话号码:

分机号:(可能需要拨分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