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必读,购房合同一定要加上这条!

沣浩达天津验房师

2018-04-07 12:54:00

购房群

买房如何避坑,加入购房群,看看他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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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买房都会选择按揭贷款这种方式,我们知道按揭贷款的流程是,交了定金签掉购房合同,打完首付之后才去银行申请的!可一旦银行审批不下来,可能就面临着定金,首付拿不回的问题!很多人以为,办贷款之前查了征信就万无一失,熟不知征信良好依然有贷款审批不通过的可能!

而因购房人的征信问题造成贷款审批不通过,进而导致购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属于购房人违约,应根据购房合同的相关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在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中常约定,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银行未发放按揭贷款或未足额发放按揭贷款的,由购房者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付清剩余购房款。购房者未能支付的,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购房者承担房屋总价款或首付款10%~30%不等的违约金。

如此情形一旦发生,真的是追悔莫及啦,那么是否有办法可以弥补此类事情的发生?减少购房人损失呢?

答案就是我要讲的,购房合同备注里面一定要加上这条:“如遇到贷款不能办理的情形,乙方(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开发商或者卖家)需返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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