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丨批了!通州这个村71.2亩地将建集体土地租赁住房!

通州小兵

2018-05-14 17: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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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近日相关网站发布了“通州区梨园镇大稿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共计93.41亩,其中16.86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公告中显示

71.2亩建设用地将实施大稿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使用。项目建成后,仅限用于出租,不得对外出售!

另有同步实施整理道路用地20.32亩、绿化用地0.88亩,按照乡村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从地图上看,大稿村南部区域还有部分空地及耕地,这个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会不会建在这附近呢?

另外,在项目的“一书四方案”公告中透露,项目共有4个编号地块,FZX-06-408地块建筑控制规模为26681.445平方米、FZX-06-431地块建筑控制规模为16712.761平方米、FZX-06-465地块建筑控制规模为44467.032平方米、FZX-06-409地块建筑控制规模为5000.04平方米。

看来项目规模不小啊…

据小编了解,通州目前计划有三个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分别是梨园镇大稿村、孙庄村和宋庄镇疃里村三个地块。根据此前信息,通州区要在今后5年内完成150公顷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任务。也就是说,陆续通州可能还会增加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

什么是集体租赁住房?

据小编了解,在《北京市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意见》中显示:

集体租赁住房是一种农民集体持有的租赁产业(租赁物业),可依法出租获取收益。其用地按照城镇居住用地标准进行规划和管理,仅用于租赁住房建设。集体租赁住房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进行开发建设。

项目建成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将集体租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由各级住房保障机构或其授权的相关主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租赁和运营管理。房屋的租赁年期、经营方式和租金分配等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合同。

当然了,项目建成具体如何进行配租?村民有没有优先承租权?租金是多少?目前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小伙伴们来说说作为在自己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租赁住房如何配租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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