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北上广等13城带头,房地产政策继续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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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4 1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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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九部门启动12个城市租赁改革试点后,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再确定北上广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分析认为,多部门围绕租住房改革密集出台政策,释放出重要信号,表示出中央加大房地产改革的决心。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方案提出,排名前列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十三个城市为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试点预计将在2020年年底之前结束。

  此次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直接利用存量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而改革试点以前,必须先通过征地的方式,将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土地才能进行开发建设。

  租赁住房建成后,土地性质保持不变,依然为村集体所有。值得注意的是,耕地等农用地不在试点范围内。

  国土部表示,对于租赁建房的建设,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开通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住房这一个新的用途途径,同时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收益预期。

具体试点内容包括如下:

  (一)完善试点项目审批程序。

  试点城市应当梳理项目报批(包括预审、立项、规划、占地、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管理等规范性程序,建立快速审批通道。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推进统一规划、统筹布局、统一管理,统一相关建设标准。试点项目区域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符合城镇住房规划设计有关规范。

  (二)完善集体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机制。

  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兼顾政府、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理清权利义务关系,平衡项目收益与征地成本关系。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土地所有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履行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

  (三)探索租赁住房监测监管机制。

  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租赁备案、税务、工商等方面加强联动,构建规范有序的租赁市场秩序。

  (四)探索保障承租人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城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社会保障机制。

  选这13个城市有何用意?

  为什么是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这13个城市来试点?

  这13个试点城市基本囊括了本轮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可见国家对需求侧的把握极为精准。

  作为人口净流入的代表性城市,这些城市租赁住房需求较大,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建设意愿、有资金来源,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相对较强。

  “此次是要在超大、特大城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中,按照地方自愿原则,部署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说。

  据住建部统计,目前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其中以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在高房价时代,与新市民旺盛的住房租赁需求相比,我国大中城市租赁市场存在房源总量严重不足、租价高、供应结构不合理、租住环境一般等问题。

  “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有何意义?

  事实上,今年以来,租赁住房在住房供应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

  今年七月,住建部等9部门曾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在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此次,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的开展,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呢?

  排名前列,“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中国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意味着以后“土地改革有巨大的空间”。

  第二,这意味着政府向社会大规模转移土地红利,这是非常值得称赞的。

  第三,这意味着一大批低成本土地入市,由此产生一大批低成本房屋,对于抑制高房价、高租金将产生巨大作用。

  根据刚刚公布的“办法”——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兼顾政府、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理清权利义务关系,平衡项目收益与征地成本关系。

  想想看,如果集体组织自行开发,不仅政府征地环节没有了,连开发商这个环节也省去了,节省的成本会非常巨大。以北京、上海为例,土地成本占房价构成的70%,这部分就可以免去。加上开发商环节的省去,农村集体建设的租赁房成本可能只有商品的20%(一线城市)到30%(二线城市)。这是非常令人震撼的!

  在土地市场引入招拍挂制度后,两极分化的现象就更加剧了。这一边,热点一二线城市宅地供应异常紧缺,土拍竞争愈加激烈,地价飙升,地王频现;另一边,农村土地不能直接转化为城市住房用地,唯有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才能在缓解城市供地压力的同时,盘活农村较大一笔资产。

  此次改革试点突破了以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时的制度障碍,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体租赁住房为依法取得,依法使用,不能与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混为一谈。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和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我们这次试点的租赁住房建设,符合规划,依法审批,由不动产登记保护,同时只租不售,而我们过去说的小产权房,无论在用地上、规划上,还是建设销售上,都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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