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改善老旧小区旧容貌,还居民一个整洁、文明、规范的生活环境,为文明城市创建助力添彩,经过前期摸底调查、宣传动员、下达拆违通知书等,8月6日上午南湖社区联合南湖城管中队对小区16号楼与17号楼之间存在20年之久的违建房屋、棚子进行集中拆除。
南湖社区书记带领社区工作人员从细微处着手,挨家挨户做好违建房主的思想工作,把拆违控违的政策、创建文明城市及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建设的意义耐心细致地说开说透,用相帮相助换来居民群众的认同和参与,为拆违工作顺利展开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拆违共出动南湖社区工作人员9人,城管大队7人,民工5人,挖掘机、翻斗车各一辆,对居民自行清空、断掉电源的私搭乱建房屋13户,棚子圈占地3户进行拆除,共计680平方米,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确保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降到较低,为小区改造工作平稳有序的推进提供施工条件。
近日,一则微博留言引起了小编的注意,网友称在沧州市二医院教研楼南侧同乐宾馆楼宇之间,有人在公共道路上私自安装了地锁,挤占公共资源。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公共利益,还埋下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沧州市交警一大队七中队交警刘云峰接到网友反映后,立即前往现场勘察取证,果然,交警现场调查证实,二医院调研楼南侧同乐旅馆门前确实有私设地锁现象。
针对现场勘察结果,交警刘云峰了解到,商家经营着旅馆生意,但是总有车辆将通往旅馆的这条小路堵上,里面停放的车辆出不来,外面的车辆进不去,严重影响旅馆的生意,这才想到私设地锁为自家生意“让路”。可商家殊不知这属于公共道路,不能将门前道路圈成“自留地”,交警刘云峰责令商家将地锁进行拆除,还路于民。
一小时后,路面上的地锁被彻底拆除了,原本设有障碍的路面重新恢复了宽敞通畅,路面也修复平整。
沧州市交警一大队提醒: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和其它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它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过。希望市民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交警部门整治交通秩序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