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租赁新政
1月2日,成都推出2200余套国有租赁房
1月3日,成都明确租房子女可入学
1月26日,首批3659套公租房开始登记
1月31日,成都公共租赁房补贴意见出台
作为全国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之一,在开年的排名前列个月,成都就接连发布四波租赁福利!较新出台的公租房补贴意见,再次让“住房困难户”陷入狂欢。哪些人可领租房补贴?补贴发放标准如何?补贴金额怎么算?咋发放?
未来哪些人可领租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成都市户籍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
成都市户籍居民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个人)收入财产在规定标准以内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单身居民申请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较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经成年,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内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申请人年收入标准
中心城区
家庭年收入准入标准为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
单身居民年收入准入标准为5万元以内(含5万元)
郊区新城
收入准入标准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家庭成员认定
未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已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已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面积标准
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面积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外来务工人员按个人申请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
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标准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参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申请所属辖区的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确定。租赁补贴按照申请人户籍地或用工单位注册地所属辖区的补贴标准计发。
发放比例
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将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
低保对象发放比例100%;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70%;年收入4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40%;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30%。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比例30%。
郊区新城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发放比例并向社会公布。
成都市户籍居民中,低保对象及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或家庭银行存款、有效证券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的(具体参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发放比例40%。
补贴金额
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标准×发放比例。
发放年限
成都市户籍居民的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未来不超过6年,发放比例70%、100%的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可适当延长。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或不超过3年。
申请流程将分几步走?
未来租赁补贴申请分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现场受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现场受理申请
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据实填写《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
所需材料:
(1)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及无工作的优抚对象或已成年的孤儿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含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的积分结果)、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网络在线申请
主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上述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