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全州各族 人民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依 法落实“9·18”防空警报试鸣制 度,经州人民政府、大理军分区同 意,定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在各县 市城区及部分乡镇试鸣防空警 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和时间
(一)试鸣范围 全州各县市城区及部分乡镇。
(二)试鸣时间 2019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8。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及试 鸣周期
(一)预先警报信号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 一个周期;试鸣一个周期。
(二)紧急警报信号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 一个周期;试鸣一个周期。
(三)解除警报信号 长鸣3分钟为一个周期;试鸣 一个周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没有 空袭行动,不影响工作、生产、生 活等社会正常秩序,望广大人民 群众积极配合。
(二)试鸣期间,公安、消防、 武警、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要加 大巡逻检查力度,确保社会稳 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 医疗机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治安 保卫及宣传工作。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乘 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 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处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