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有效应对疫情,共克时艰,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以下措施:一、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二、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职工,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补缴,可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资料时限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四、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隔离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五、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通过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在线查询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确需现场办理的特殊业务,请通过0352-12329热线电话提前预约,按照中心安排,做好个人防护,进行错峰办理,减少人员聚集。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5日
来源:新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