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登记和管理,
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及职业化发展,
从2020年1月2日至17日,
本市开展本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
这是记者12月26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的。
资料图 图文无关
据了解,此次登记工作根据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要求展开。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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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对申请人提交的审核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并当场告知初审结果。初审合格人员将审核所需相关资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并交省民政厅审核。省民政厅审核结束后,将为所有合格人员统一制作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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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审核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递交,市民政局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申请。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符合此次登记条件的社会工作者还需请将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工作者资格水平证书(首次登记)或继续教育证明(再次登记)扫描成1个PDF文档与需提交的材料一并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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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 《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附件2)(含照片)一式两份;
● 2寸红底彩色证件照一张。
再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原件;
● 《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申请表》(附件3)(含照片)一式两份;
● 社会工作继续教育证明(在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时间:助理社会工作师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不得少于90小时。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包括参加社会工作主管部门举办的社会工作培训和相关业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时长按实际参训时长计算,每天最多按8小时学时计算)。
来源:大同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