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五)

德阳楼市发布

2019-03-28 14: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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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管理规约规定了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和业主的共同利益,规定了业主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今天,我们共同学习第五章。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五条  物业交付使用后,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权属登记用途和管理规约的规定使用物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业主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房屋装饰装修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安装影响容貌的防护窗、雨棚、空调外机、排烟管道等;

(二)违法建设建(构)筑物,开挖、扩建地下室等;

(三)侵占、损坏道路、楼道、公共园林绿地、燃气管道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

(四)擅自改变房屋、绿地规划用途、使用性质;

(五)随意堆放、倾倒垃圾、杂物,往楼下抛掷物品;

(六)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异味物质;

(七)损坏或者擅自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封堵出入口通道;

(八)超过规定标准排放油烟、噪声或者产生振动等影响居民生活;

(九)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辆,妨碍行人和其他机动车辆正常通行;

(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种植有毒有害植物;

(十一)擅自在建(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十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但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

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车位设置、管理、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房屋的保修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大型维修、更新、改造,依照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

物业专有部分出现危害安全、影响容貌、妨碍公共利益以及影响其他物业正常使用情形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时,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可以在管理规约中约定,在发生下列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时,启用应急程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消防、安防等公用设施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三)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五)二次供水设施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六)其它危及公共安全和物业使用功能的紧急情况。

应急情况下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业主委员会先行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立即报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涉及电梯、消防设施的,应当同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实地查勘,符合应急情形的应当予以确认,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并按照规定及时组织维修、更新、改造。

延伸阅读:

物业管理服务热点问题解答

一、小区的物业企业,究竟应该服务什么?管理什么?

答:物业服务管理的内容主要有:

1、建筑物共有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3、共有部位的绿化、环境卫生的保养和维护;

4、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管理等事项;

5、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管理;

6、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业主有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需求,可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二、业主每个月交的物业费都用到哪里去了?

答: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三、物业服务收费方式有哪些?

答:物业服务收费形式主要有两种:包干制和酬金制。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按月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目前,德阳市住宅小区多数采用的都是包干制收费。

四、业主有权了解小区物业费的收支情况吗?

答:根据物业费的收费方式而定,包干制不可以,酬金制可以。

包干制物业费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物业费收支情况是否公开,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决定,业主无权强行要求其公开。

酬金制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因此,业主有权了解物业费的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五、业主家新房装修,需要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吗?

答:业主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并与其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协议提供服务实施管理。

图文来自于--德阳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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