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0日
《东莞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对外通告
现在
入户细则已正式出台
从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
以后入户东莞更加简单啦
只要参加东莞社保满5年、
办理居住证满5年!
不限年龄、不限学历、
不限有没有房产、不限是否超生!
“两个五年”具体要求
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非莞户籍居民,可申请入户东莞:
(一)持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二)在东莞正常参保,且在东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
小编划重点:
1、居住证及社保均可以累计时间来计算,即中间断过也没关系,累计满5年就行;
2、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满足条件就可以申请,然后老婆(老公)以及未满18岁的子女可随迁。
申请落户地点
申请人有自有房产(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
无自有房产:向工作单位集体户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到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
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应将户口分别迁入自有房产、单位集体户或新型社区。
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个人迁入的,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申请人属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则还需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
(二)申请配偶随迁的,除提供材料(一)外,还需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三)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除提供材料(一)外,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同一家庭户内,且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如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
(四)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迁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或已盖单位公章的扉页复印件。
入户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入户时,应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收取原件。
(二)材料受理后,公安机关负责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在莞居住年限及社保部门推送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入条件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办理入户手续:
1、属省内迁移的,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进行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限为18个工作日。
2、属省外迁移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后,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在提交入户申请时已选择证件邮寄服务的,其《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簿由公安分局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寄递至申请人。
还有这些入户方式
除了上面介绍的“两个五年”入户东莞,还可以采用“条件准入类”及“企业自评类”入户。
其中条件准入类入户,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12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且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的,就可以入户东莞。按照《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下面12个条件中,只要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中级工/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在莞3年社会养老保险;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原文内容
来源:东莞社保局、东莞阳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