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青龙山地区城市功能,满足居民需求,推进青龙山地区开发建设,我局与龙凤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对原规划进行调整,编制了《大庆市青龙山地区北部片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范围南至龙腾路,西以龙永路为界,北以世纪大道为界,东以外环东路为界,总用地面积817.52h㎡。规划中对规划结构、用地性质、土地使用强度、道路交通设施及城市设计控制要素、配套公用设施、城区风貌和景观等提出了规划控制要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大庆市青龙山地区北部片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审批进行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此规划存在不同意见的周边居民、法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本规划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召开项目听证会的申请,我局将按照申请内容,于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如对此规划无异议,我局将于该规划公示30天后,依法履行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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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0年4月14日-2020年5月13日
来源:大庆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