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将实行法人治理 明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

德州新闻网

2016-10-28 07: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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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我省接连出台《山东省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省属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3个文件,明确提出明年6月底前,全省500余家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将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要求,公立医院将设立理事会,承担决策机构的职能,每届任期为5年。管理层实行聘任制,同时还将成立监事会。改革后,政府将减少对公立医院的管理,医院享有人事管理、内部分配和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全面实行竞聘上岗,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人事薪酬制度。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后,公立医院、科研院所一律取消行政级别,不再明确机构规格,自主设置内设机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管理。改革后,公立医院和公益二类科研院所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总量内自主用人、自主招聘。公立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自主制定岗位设置和招聘方案,自主聘用人员,合理配置医师、护师、药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必要的后勤保障人员,对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可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全面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控制总量内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务资格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除了用人自主权,公立医院还将拥有内部分配自主权。同时,实施方案规定,严禁给科室和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公立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为强化内部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公立医院建立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管理层履职尽责和医院财务资产等情况;科研院所设监事,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对会议决定事项提出质询及建议。(晚报记者 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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