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心城区已分配公租房670套

德州新闻网

2016-11-24 0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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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记者从市房管中心获悉,自10月9日公租房开始分配使用以来,目前已经分配670套。据介绍,目前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进一步放宽,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继续申报。

据了解,目前中心城区申请公租房包括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三类。从受理的情况来看,中低收入家庭最多,占到60%;外来务工人员其次,占到35%;新就业职工最少,接近5%。从最近两年我市受理公租房的情况显示,外来务工人员的占比正在逐步上升。

其中,河东安居苑项目位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翟庄南侧、晶华南路东侧,共建设保障房12栋楼1721套,户型分45平方米、55平方米和65平方米三种。其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9栋楼1211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栋楼510套。

该项目配套设施齐全,全部为简装房,且配备太阳能热水器,水、电、暖、气、有线电视全部入户,准备简单生活用具即可入住。小区内幼儿园、服务中心、超市、公厕、地下储藏室等配套设施齐全。

小区附近有山师附中联办的小学、初中,有德州市排名前列中学东校区,德百物流中心、小商品批发城,小区居民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就医等生活服务设施非常便利。

德城安居苑项目位于德城区105国道以西、岔河以东、新领域国际花园以南。一期公租房358套,户型建筑面积分为45平方米、55平方米和65平方米三种。

该项目设地下2层,分别为储藏室和车库,且配套设施齐全,全部为简装房,全部配备太阳能热水器,水、电、暖、气、有线电视全部入户,准备简单生活用具即可入住。

市房管中心住房保障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公租房作为保障房的一种,户型面积较小,较大的一般不超过65平方米,对于刚结婚或者三口之家带着一方父母居住,住房相对比较紧张。对于这种情况,市房管中心已经放宽政策,可以按照父母与子女,在同一小区申请两套公租房。但是,前提必须符合公租房的基础政策。

申报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东邻)三楼房产管理中心21号窗口。咨询电话:2236718。(晚报记者郑乃春通讯员葛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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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放宽

一、中心城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含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上年度中心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统计口径)的1.8倍,即人均年收入在38965元以下,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247元;两口及以下家庭不高于2.7倍,即人均年收入在58447元以下,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870元;

3、申请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8平方米,且家庭建筑总面积不高于60平方米(两代均有配偶和三代及以上同堂的家庭住房总面积可放宽至不高于84平方米),且申请人员的直系亲属无多余住房。

二、中心城区城市新就业职工(指18至35周岁的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

2、申请人未婚或离异(丧偶)且没有子女,已经就业并有比较稳定的收入;

3、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均无房,或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合计住房面积不高于84平方米且人均不高于28平方米。60周岁以下的非新就业大龄未婚或离异(丧偶)人员,没有子女或子女已结婚的,按照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申报而不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本条条件申报公共租赁住房。

三、中心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指户籍在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之外,但在城市规划区之内就业并居住的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员取得公安部门签发的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居住证,或具有中心城区非城市规划区户籍,并在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实际居住;

2、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就业单位签订了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已办理营业执照;或已在中心城区进行就业登记;

3、申请人员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8平方米,且总建筑面积不高于60平方米(两代均有配偶和三代及以上同堂的家庭住房总面积可放宽至不高于84平方米),且申请人员的直系亲属无多余住房。

市房管中心特别提醒:与外来务工人员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不管就业与否均可随外来务工人员一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原在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就业,现无业但长期在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居住生活,且有担保人证明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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