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到款慢?
还款不方便?
下月(2017年9月)起
这都不是问题!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并对全州住房公积金财务实行统一核算。
升级之后具体有些什么变化呢?一起跟着发布君来看看……
公积金提取、贷款“秒到账”
9月1日起,新的银行结算平台将上线运行,实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系统同步运行。
公积金提取、贷款发放可实现“秒到账”!
有多快?
纸质手续还没办完,
钱就到账了!
试运行期间,州公安局退休职工李争鸣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营业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批手续完成后还在签字捺印时,他的手机短信显示提取的公积金已到账。
怎么办理?
缴存单位可以申请将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银行账户维护到公积金业务系统,这样缴存单位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后,系统会自动获取银行回单,单位提供缴存清册后,资金会马上分配到个人账户。
而且下一步,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委托的银行账户托收,实现网上缴存业务。
注意:在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职工提供的收款银行卡必须是州内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银行的一类银行卡,以免影响资金正常支付。
夫妻共同还款
不受地域限制
之前,不在同一缴存地的夫妻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选择按月划扣还款的,只能由一方申请按月划扣,不足部分借款人用自有资金偿还。
比如:王先生在州直某行政单位工作,妻子刘女士在巴东县某事业单位上班,只能选择用一人的公积金按月划扣还款。
9月1日起,全州住房公积金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后,州内异地夫妻双方可同时申请公积金按月划扣或一次性结清抵扣业务。
也就是说,系统就会先划扣王先生的公积金,不够的再划刘女士在巴东的公积金,再不够的才会从约定的银行卡上扣还。
是不是方便多了!
9月中旬可办理
自9月中旬起,符合申请按月划扣条件的贷款职工配偶,可带本人身份证到原贷款地的公积金办事处(营业部)申请异地夫妻按月划扣还贷业务。
因此,接下来一周,全州住房公积金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将暂停办理业务哦!
明起一周内
暂停公积金业务
9月1日至9月8日,全州住房公积金财务将实行统一核算,期间,全州所有业务窗口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结算账户予以撤销,各县市发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归还、使用等资金收、付款业务通过州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结算。
州中心银行账户名称为: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为:
工行恩施临江支行(账号1817002209200004494)
农行恩施土桥支行(账号731401040000222)
中行恩施舞阳支行(账号569057537510)
建行恩施分行营业部(账号42001728608050002440)
邮政储蓄银行恩施市舞阳坝支行(账号100513717550016666)
湖北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82010000001386818)
湖北银行恩施舞阳支行(账号190100120100014780)
记者:彭绪艳
通讯员:谭志金 李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