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咨询关于“安置房没有产权证如何转学”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诉求编号】FZ21050500011
【诉求标题】安置房没有产权证如何转学
【诉求内容】你好,我是太平汀洲的回迁户,孩子目前户口在仓山并且在仓山的小学读书。因为回迁回到太平汀洲融信双杭城源筑,打算把户口转回台江就近读书,可是安置房的产权证没有办理。e福州上的转学申请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请问怎么办?
【回复意见】您好!您可以通过“E福州”的转学预约功能,向台江第四中心小学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审核后符合转学条件且有学位余额的情况下办理转学手续,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开始前、后半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家三口的户口本(如果父母户口不在一起请提供结婚证);
2、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拆迁协议(如果拆迁协议人是祖辈,请提供父母的无房证明);
3、安置地的交房证明。
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台江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因科室来电多,如遇忙音,请耐心多次拨打,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台江区教育局 于 2021-05-06 10: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