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广告为要约邀请,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法律文件为准;文中所述尺寸均为大约数值,面积均为建筑面积。本广告对项目周边交通、医疗、教育、市政配套设施等环境的描述仅为提供相关信息,不意味着本公司对此作出承诺。地铁信息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以上信息收集截止于2019年10月,本公司保留对本广告修改的权利,敬请实地察看并留意较新信息。活动信息仅供参考,相关细则以活动当天实际呈现为准,福州蓝坤置业有限公司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拥有本次活动内容的修改权以及解释权。本项目备案名为“蓝光公馆”,推广名为“蓝光·星珀”,开发商为“福州蓝坤置业有限公司”。制作时间:201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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