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继承爷爷遗产 孙子两次起诉奶奶拿到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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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10: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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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为继承爷爷的遗产,张先生将年近8旬的奶奶和叔叔告上法院。新京报记者今日11月5日从北京市通州法院获悉,因张先生有权继承这笔遗产,法院判决其奶奶董老太和叔叔支付他45万元,目前案款已经执行完毕。

通州法院介绍,董老太膝下二子,张先生是其长子的孩子。因为一次意外事故,张先生的父亲早已身亡。为了给孙子和大儿媳减轻负担,原本和大儿子一起生活的董老太夫妇搬去了小儿子,即张先生的叔叔家里。

2018年,董老太的丈夫去世,家里出现了遗产继承问题。张先生说,年过30岁的他打算结婚,但是没有婚房,因为去世的爷爷名下有一套房屋,张先生提出了继承的要求。但这遭到了叔叔和奶奶的反对。

为此,张先生以法定继承纠纷为由起诉奶奶和叔叔。法庭上,张先生主张调解,他能够继承的部分大概在45万元左右,这一数额双方都认可。于是,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签订了分割协议:涉案房屋过户给董老太后,将房屋出售,分给张先生45万元份额。若房屋1年内未交易成功,董老太与叔叔于今年5月28日前将房屋份额款45万支付给张先生。

协议签订后,今年4月,张先生得知原本登记在爷爷名下的房屋已经出售,但自己迟迟没有收到45万元的钱款。他联系奶奶和叔叔,被告知买家还没有将钱款付清。但张先生认为是奶奶和叔叔找借口拖延,于是依据之前的协议,再次起诉奶奶和叔叔。

负责审理此案的宋庄法庭刘析鹭法官介绍,开庭当天,张先生的律师出庭,张先生本人未出现,叔叔则扶着年迈的董老太来到了法庭。其叔叔辩称,此前的协议没有问题,但在张先生第二次起诉时,买家的房款确实还没付清,虽然现已付清,但他们认为张先生不信任他们,故不再同意调解。

因协议系双方都认可,只是因斗气无法顺利解决,法院在调解无效后,最终做出被告支付张先生45万元的判决。后二名被告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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