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1月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涉及加强用地管理、支持住房消费、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优化预(销)售管理、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强化要素保障、其他等7个方面,提出28条措施,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加强用地管理方面,《措施》提出合理调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36个月的县(市)区,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县(市)区,按“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确定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面积;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对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通过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促进市场流通转让、支持政府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
同时,在支持住房消费方面,《措施》提出落实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积极推行“以旧换新”,支持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银行建立住房“以旧换新”的全链条合作机制。
此外,在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方面,《措施》加大推进以购代建、房票安置力度;利用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利用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发展楼宇经济、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发展托育和养老服务、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利用存量非住宅商品房满足各类用房需求;鼓励发展公寓式酒店和服务型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