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新闻网
6月24日,记者自衡阳市委人才办获悉,为落实《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扩大人才购房补贴对象范围的通知》文件精神,完善人才政策与服务机制,推动各类人才集聚衡献力,衡阳市对扩大人才购房补贴办理工作有关事项做出新规定。
规定提出,在衡阳中心城区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包括上述单位在7个县市、南岳区的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分设机构以及衡阳市直驻衡阳市行政区域外的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4月3日以来新进(引进、招聘、招录)的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在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在衡阳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全日制本科生以上、高级技师、技师、全日制大专、高级工,根据条件划分,都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其中,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技师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7万元、5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非“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一次性给子3万元、3万元、1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
据悉,此次扩大后的补贴对象购房补贴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至2023年3月30日工作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