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费、免房租,贴息贷款!安徽出台“18条”为个体工商户纾困

合肥资讯发布

2020-03-25 09: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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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

《若干措施》主要针对当前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台18条举措,具体从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降低经营成本、多渠道提供融资支持、方便进入市场、加大服务力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等六个方面,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围。

据介绍,我省对按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

我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个体工商户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较高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减免租金、商业保理公司减免还款、典当行减免息费。

我省还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力度,实行电气供应“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对现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的个体工商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对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在疫情期间所产生的充电服务费给予补助。

文章来源: 合肥日报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排名前列时间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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