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速看】合肥2家开发商因为拒绝公积金贷款,被……
4月23日下午(昨天),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通报》,批评了建发房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雍龙府”项目和安徽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观澜花园”项目。
据介绍,这两个项目在销售过程中,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影响。
因此,经研究决定,给予建发房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和安徽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要求企业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合肥房产局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今年3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国土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提供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并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合肥要求
各房企书面承诺并公示
为贯彻落实“四部委”《通知》精神
今年3月底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管办负责人
要求各企业作出不拒绝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
并在售楼现场公示
各企业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政策宣传
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购房者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限制、阻挠、拒绝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应及时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
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
可采取公开曝光
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等方式,严肃处理
来源: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