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促进我市工程混凝土质量耐久性的提升。按照2024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本次质量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市区监管范围内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巡查内容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等级情况、生产设备情况、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室条件、原材料台账、原材料原始实验记录、试块破型记录、配合比通知单、原材料试验报告等,重点检查所有试验记录的可追溯性。
(二)试验室人员能力情况等进行核查。
(三)抽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水泥、矿粉、粉煤灰等胶凝材料进行随机取样抽检;如现场巡查发现尾矿骨料或不明质量的骨料,将进行取样抽查,现场抽取的原材料样本委托我市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专业检测。
三、巡查时间
2024年12月上旬。
四、组织安排
第一组
组 长:张广斌
副组长:乔斌
组 员:卢胜春、李金枝、梁 园、检测机构专家
第二组
组 长:吕占江
副组长:孙文博
组 员:吕国生、郭志琴、检测机构专家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巡查下发《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巡查工作的通知》。
(二)巡查结束印发《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巡查工作的通报》。
(三)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责任企业彻底整改,确保消除质量隐患。巡查要突出监督执法特性,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留存影像资料,依法依规对责任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整改核查完毕后各组将相关资料汇总交相关科室存档。
(四)巡查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十不准”,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要按照“谁 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巡查结果承担工作质量责任。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衡水市住建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