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倒计时!

焦点黄山

2018-12-03 09:29:57

购房群

买房如何避坑,加入购房群,看看他们怎么说

立即进群

日前,《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正式发布,严格划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部门将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该规定明确,中心城区东至花山桥,南至徽杭高速公路,西至合铜黄高速公路、京福高铁,北至龙川大道、轩辕大道(规划中)、皖赣铁路,以及四至沿线居民区为禁止燃放区域,其他范围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等9类场所为禁止燃放地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止燃放时间是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春节期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初七和正月十五当日)除外;中考、高考期间(考试前一日19时至考试结束当日18时);县(区)人民政府因社会管理需要临时确定的禁止燃放时间。此外,规定也对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11月30日,屯溪区政府召开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屯溪区安监局、城管局 相关负责人到会就规定“落地”情况做了详细说明。

屯溪区安监局长杨剑敏表示,目前,全区已加大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引导市民拒绝购买、携带、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2019年1月1日起,禁放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对禁放区内现有的烟花爆竹零售点,2018年12月31日前清理完毕,也禁止向禁放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2019年1月1日起,全区严禁禁放区内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和燃放,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屯溪区区委区政府表示,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行为劝阻、举报。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对查证属实的,可以给予举报人奖励。

来源:黄山发布

全部

相关资讯

报名成功
稍后会有专业的置业顾问联系您
返回楼盘

频道导航

返回首页

看房小程序

APP下载

电话拨通后,请您手动拨打分机号

确定拨打电话

电话号码:

分机号:(可能需要拨分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