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我辖区道路实际情况,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将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庐陵大道(西起吉安大道与庐陵大道交叉路口,东至庐陵大道与吉太路交叉路口,全长3.7公里)设置为移动测速路段,测速方向为双向,道路限速值70km/小时,并对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按照道路标志、标识限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特此公告。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