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须严格遵循定点管理要求,并非任意养老服务机构均可受理。现将济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及相关办事流程予以公布,供广大市民查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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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更新截至:2026年9月
·长护中心:6家,各县(市、区)均设网点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217家,覆盖全市各县(市、区)
·查询渠道:“济宁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查阅附件
一、待遇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可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提交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
- 线下申请:长护中心申请、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医保经办部门申请。
- 线上:“关注“济宁医保”公众号,下滑点击【办事大厅】中的【我要办事】→【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失能申请】
第二步:评估。申请受理后,由定点评估机构进行失能等级评估。
第三步:服务。经评估结论符合规定失能等级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接受护理服务。
特别提示:非定点机构发生的护理费用,不予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机构查询
线上查:济宁医保小程序,一键直达
关注“济宁医保”公众号,下滑点击【办事大厅】中的【我要办事】→【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护理机构】,直接跳转查询页面;或查阅附件1了解217家定点护理机构名单。
线下办:6家长护中心及各区县经办机构,就近咨询护理机构;长护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重要温馨提醒
1.机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后续新增定点机构,市医疗保障局将及时发布公示公告;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或服务协议到期的机构,将按规定发布中止、解除定点资质公告。具体信息以“济宁医保”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为准。
2.请广大市民提前留存查询页面及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获取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信息。
来源:济宁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