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5部车载移动式违法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实时抓拍取证。现将车载移动违法抓拍设备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抓拍设备
鲁H9318警(警用汽车)
鲁H9868警(警用摩托车)
鲁H9878警(警用摩托车)
鲁H9879警(警用摩托车)
鲁H9875警(警用摩托车)
二、抓拍地点
微山县范围内道路。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将于公告发布五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微山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微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