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为大力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效改善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群众出行安全,在县文明办和县公安交警大队的积极组织下,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省级文明单位主动派出4名干警在城区贸易中心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此次活动主要是协助交警开展文明劝导,对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引导,同时向市民宣传普及道路和交通法规安全知识,热心为市民出行指路,帮助老弱病残等。
活动中,干警不惧寒冷积极配合交警疏导交通,维持秩序,赢得了众多司机和过路群众的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充分展示了检察干警的风采,忠实践行了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来源:晋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