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改革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的通知》(市发改价格字﹝2018﹞142号)文件精神,现将春节期间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上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春节期间(1月24日至2月8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上浮4元。
二、收费方式,出租汽车计价器参数不作调整,每乘运一次乘客,在计价器显示金额的基础上加收4元,并出具发票。
三、在副驾驶座前台醒目处,张贴由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中市交通运输局监制的起步价上浮告知说明。
四、公告期间,广大市民可拨打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城市汽车客运管理处服务热线电话:0354—2083666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3日
来源:晋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