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土地越来越值钱了,宅基地和房子可否继承?

槐城律师

2017-01-07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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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文婷律师

很多农民朋友已经从农村离开在城市定居,大家可能会有个误区,就是认为农村老家的宅基地和农房、耕地,想当然的认为这些将来都可以从父母那边顺利的继承过来。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吗?槐城律师今天就从法律角度来跟大家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属于福利性质,一般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分为下列情形:

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经批准后可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但可以维修。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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