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楼市新政”后续:首套未结清二套商贷首付45% 三套停贷

云地产网

2018-03-02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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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发布的楼市新政中提到了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文件称:“经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会同云南银监局指导云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主城五区和三个高级开发区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出调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差别化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配合做好昆明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昨日晚间,一份名为《昆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的通知》在网上流传。

    《通知》显示,将对昆明市主城五区及三个高级开发区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首套房商业贷款的较低首付比例仍为20%,拥有1套住房且未结清贷款的较低首付比例调整为45%,三套及以上的暂停发放商业贷款。政策于3月2日起实施。

    都市时报记者今早联系了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得到的回复为,此文件真实。

    对比2017年的政策,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了15%。

    文件中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的调整具体为:

    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较低首付比例为20%;

    二、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较低首付比例为45%;

    三、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该通知也是昨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一份关于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磅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一个配套文件。

    4个多月内昆明连发两份楼市新政

    去年10月1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宣布在呈贡开始实施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才能上市交易的限售政策,同时调整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将缴存年限从满6个月延长到了满12个月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当时业内普遍认为,此举为释放昆明楼市调控信号,未来或将有密集新政策出台;当然也有部分析人士认为昆明不会有大幅度调控政策出台,毕竟去库存的任务还很艰巨。

    4个半个月后人们的猜测有了答案,昨天,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进一步”三字来解读,该通知明显是基于去年10月12日《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延续和补充。而对比去年10月12日发布的“昆八条”,比此次出台的“昆十一条”,从内容上增加了三条,限售范围更广,也可理解为“调控升级”,剑指炒房族。

    公积金贷款增加轮候期

    对比去年的“昆八条”,今年的“昆明十一条”,明显扩大了限售范围和时间,范围从呈贡扩大到了主城二环以内及船房河、广福路、彩云路、鲜花大道至滇池围合区域等热点板块。

    其次,去年的“昆八条”对于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仅调整“贷款受理条件”,将缴存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且开户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贷款调整为缴存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且开户满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贷款,而“昆十一条”则在延续前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轮候期,并下调了贷款额度。

    不过综合来看,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通知》共十一条内容,调整新建商品住宅限售政策,昆明主城二环以内区域以及南市区实施3年限售政策,新政中还包含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公积金政策、预售环节土地抵押管理、限价商品房、培育租赁市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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