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朋友圈流传昆明出台限贷政策,该份网传的文件为云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关于印发《昆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3月2日起,将对昆明市主城五区及三个高级开发区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首套房商业贷款的较低首付比例仍为20%,拥有1套住房且未结清贷款的较低首付比例调整为45%,三套及以上的暂停发放商业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回复,此文件真实。
一、首套房首付比例仍为20%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较低首付比例为20%;
二、二套房首付比例调至45%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较低首付比例为45%;
对比2017年的政策,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了15%。若以家庭为单位购置一套价值100万的二套房,3月2日前,仅需付30万的首付;3月2日后,则需支付45万的首付;首付金额增加15万。
三、三套房停止发放商业贷款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政策仅说明暂停发放三套房贷款,却并未限制全款购买第三套房。
四、3月2日前提供个人贷款申请且银行受理的二套房首付不变,依然为较低30%的首付比例执行。
以下为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