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5月6日柳州初高中非毕业班、中等职校开学!

柳州资讯

2020-04-23 1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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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继初三高三年级和高校毕业年级开学后,我市普通高中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将于5月6日开学。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从5月6日起,原则上按每天不超过应返校学生总数的1/3,学校做好学生错峰返校安排。5月10日后,全市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市属高职院校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时间有序组织学生返校开学。

具体方案如下:

柳州市学校2020年

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各级各类学校 2020 年春季学习开学各项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高三初三年级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0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0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严格按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和《广西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市高三、初三年级顺利开学后,稳步推进其他年级和学段开学工作,科学、周密组织师生返校,加强校园管理和日常疫情防控,确保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

二、开学时间根据自治区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和错时错峰开学的要求,按照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现明确学校开学总体安排如下:

(一)排名前列批4月7日,市普通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开学。

(二)第二批5月6日,市普通高中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学。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从5月6日起,原则上按每天不超过应返校学生总数的 1/3做好学生错峰返校安排

(三)第三批5月10日后,全市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市属高职院校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时间有序组织学生返校开学。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方案。各学校要制定、完善开学准备方案和开学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校园封闭管理方案等。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师生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等必要疫情防控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切实落实健康排查。各学校要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全覆盖排查,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新冠肺炎等信息,逐一进行风险研判,确保返校返岗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上课。

(三)严格落实防疫规范。卫生健康部门要分类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前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各高中、初中要在确保已返校师生员工安全的基础上,做好全面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各中高职院校等开学前要至少进行 2 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水龙头、开关、电话机、坐便器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宿舍开窗通风。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在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对食堂、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小卖部(超市)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四)确保做好物资准备。按照“自治区调配一批、市县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的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物资集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规范,校内不宜大量存储酒精,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宜,且不能与“84”消毒液等混储,疫情防控物资实行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和专门场地存放。做好设施保障工作,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设置完善洗手设施,确保所有师生员工流动水洗手需求。加强校内超市(小卖部)经营管理,限制购物人数,避免同一时间内学生大量聚集,学生购物需求以班级为单位定期汇总,安排 2—3 人统一到超市(小卖部)购买,具备条件的也可同时通过配送方式满足学生购物需求。

(五)细致做好返校安排。各学校要组织师生员工开学前完成 14 天居家观察且身体健康情况的排查,明确允许返校师生员工名单。要制定本校教职员工返校返岗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分期分批统筹全体教职工返校返岗。要统筹学生返校安排,提前将学生返校批次及返校时间告知学生及家长,加强返程安全提醒,尽可能由家长使用私家车送学生到校,对于确实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学校的学生,可考虑根据需要安排定制公交统一接送学生。要科学设置学生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学生在校门口聚集。

(六)切实做好教学准备。各学校要继续做好开学前线上教学活动,开学后排名前列周内对返校学生假期线上教学的学习成效进行评估,按照实施“零起点”教学的要求,在评估基础上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切实做好开学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各学校要注重加强开学排名前列课的备课组织,强化师生教育引导,立足不同学段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集中利用返校复学排名前列天组织上好一堂爱国主义教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爱国卫生运动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课。

七)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关爱。开学前,要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开学后一周内结合课堂教学、主题班会、专题教育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团辅,同时指导家长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要采用适当手段疏解学生情绪,注重学生的身体健康,开学后要保障体育课课时,科学组织学生每日必要的户外体育锻炼,在落实学生间隔1.5米要求的基础上,错时有序组织开展学生课间操。课余时间原则上不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活动,暂停大量学生参与的竞技类体育活动和校园文艺团队训练,通过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帮助学生通过体育锻炼“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中小学全面开学复课后原来提供校内午托的学校可继续实施,各学校暂不开展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面开学复课前暂不开展线下培训,开展线上培训要严格执行培训范围、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收退费政策及公示公开的有关要求。

(八)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学校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明确 1 家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联动单位,负责接收、诊断有发热症状的师生。学校要针对教育教学实际开展多场景、个性化疫情防控桌面推演,并组织教职员工开展不少于 2 次的疫情防控实地应急处置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及时反应,有序处置,应急处置流程图要张贴在校园醒目位置。各学校要结合日常教育教学的实际,制定并完善错时作息表,实行错峰上课、错时分餐、分散用餐。科学制定要求明确、步骤清晰、行之有效的校内一日防控规程,明确全体教职工岗位要求和承担的疫情防控责任。开学后,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确诊病例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四、责任分工

(一)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县(区)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举措,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保障学校防控物资。要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开学检查验收,确保开学工作万无一失。

(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牵头指导学校细化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舆情处置流程和心理疏导工作流程,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人。市教育局要组织工作力量按批次对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后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指导。

(三)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围绕确保师生开学安全的目标,积极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落实学校定点医院,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和储备防控物资,加强进校防控物资质量监管;宣传部门要加强涉及教育领域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网信部门负责涉及教育疫情的网上虚假、有害信息监测和处置;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排名前列责任人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方案、规程、制度,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庭四级防控工作体系。加强家校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必须履行的疫情防控义务。

(五)落实师生员工个人责任。全体师生员工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实向学校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轨迹。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体温检测、隔离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开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做好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二)严格评估验收。市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学校开学准备情况检查及评估验收组,对市属高中段及以上学校开学准备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各县(区)也要成立学校开学准备情况检查组及评估验收组,对所辖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估验收。要落实属地管理要求,督促辖区内区直及来宾市学校切实做好开学后校内疫情防控工作。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未达到开学条件的学校不得开学。

(三)强化宣传教育。市、县(区)相关部门及各学校要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要拓宽宣传渠道,广泛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在阻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充分利用众多抗击疫情的生动案例,对学生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持久的爱党、爱国教育,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密切关注、积极应对社会舆情,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

来源:柳州发布

编辑:wenxia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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