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柳州将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销售违规行为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7-04-11 07:57:48

购房群

买房如何避坑,加入购房群,看看他们怎么说

立即进群

(搜狐焦点柳州站)昨日(4月10日),柳州市住建委印发《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柳建产权字〔2017〕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3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住建厅工作要求,进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定于近期联合工商、物价、执法、税务等部门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范围及对象

整治范围:全市五区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房项目的销售行为和二手房经营行为。整治对象:从事相应销售、经营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

二、整治重点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正当经营行为的基础上,对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具体如下:

(一)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屋,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的方式向买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和预订款发卡排号;

(二)发布虚假房源和广告,恶意炒作不实消息,编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通宵排队抢房等不实信息,营造恐慌气氛,误导市场预期;

(三)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未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在售房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四)不明码标注销售价格,甚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或在网签合同价格外要求购房人支付额外费用,搞“价外价”;

(五)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六)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按要求公示相关证照、房源、价格,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七)进行虚假交易或者将已作为销售合同标的物的房屋再销售给他人,以及销售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

(八)伪造收入证明、社保证明或婚姻证明等规避政策,扰乱市场秩序;偷逃税款,谋取非法利益。

(九)对交易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十)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十一)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

(十二)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三、整治时间及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柳北区、城中区、柳南区、鱼峰区专项整治工作;柳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委柳东分局分别负责柳江区、柳东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立即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动员,加强宣传,形成舆论声势。

(二)严厉查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整治内容,对销售、经营行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填报自查表于2017年4月13日前报送至相应住建部门。

工作小组在2017年4月18日前组织工商、执法、物价、税务等部门开展实地巡查,对巡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举报投诉等行为立即调查、严厉查处及通报。

(三)持续规范。对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的违法违规乱象行为,要主动出击,持续打击,重拳整治,严肃处理,始终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集中联合执法后,将整治要点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持续有效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住建部的工作要求,各部门要与工商、执法、物价、税务等部门联合发力,抓出实效。

(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书面反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整治情况要对外公布,典型案件要在媒体曝光。

(三)各部门在专项整治结束后,于4月18日(星期二)前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包括检查项目清单、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市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中介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倡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从业人员规范经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全部

相关资讯

报名成功
稍后会有专业的置业顾问联系您
返回楼盘

频道导航

返回首页

看房小程序

APP下载

电话拨通后,请您手动拨打分机号

确定拨打电话

电话号码:

分机号:(可能需要拨分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