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消息 日前,绵阳市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该意见对贷款比例、额度进行了调整,自7月1日起执行。
绵阳新规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主要对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进行了明确。
新规要求,提取缴存人及配偶提过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自提取之日起满6个月(含)以上。缴存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自上次贷款清偿之日起满6个月(含)以上。
另一个重大变化是,意见对新房和二手房(再交易房)给出明确的划分。
规定首套房如果是新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交易价的20%,首套房如果是二手房(再交易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如果是二手房(再交易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此政策一出,无非又加大了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难度,绵阳人还没有买房和准备买房的小伙伴们,你们会怎么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