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没有你们的辛苦付出,我们很难拿到这笔钱。”申请执行人吴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
16户居民签领执行款
吴某等16户居民向武夷山某房地产公司购买商品房,并按约定付清了购房款,但在收房时发现小区仍在施工、房屋存在水电不通、道路未完成硬化、路灯未安装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并不能实际交付。16户居民遂诉至武夷山法院,要求该公司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定该公司赔偿16户居民购房违约金96余万元,但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
执行中,执行法官充分运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先后两次在网上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并多次对公司法人代表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该公司自动履行了剩余的执行款,这起涉及16户居民购房违约金的系列案件圆满执结。
本文来源:闽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