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要谨慎!南宁一租客冒充房东骗租万元 爱挑学生下手

焦点南宁

2019-06-17 11: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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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六月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不少高校毕业生踏入社会开始找工作找房子。南宁检察机关要给大家提个醒,在租房的时候年轻人可要多长个心眼,不要被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租住在仙葫开发区的韦某就是因为冒充房东身份骗取他人钱财上万元,被青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获刑把自己“骗”进了牢房。

韦某在2015年一直租住在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荣茉大道南一里。2017年1月,韦某突然起了歹念想利用自己租住的房子骗取他人钱财。于是,韦某就在未经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互联网某网站发布了出租房信息。

不久,租客黄某在网上看到租房信息后与韦某取得联系,韦某冒充自己是房东女儿骗取了黄某的信任。通过交谈商定,黄某前后两次总共将7800元房租以银行转账、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这位“假房东”支付了定金和房租,拿到了新房钥匙。

收到房租定金没几天后,韦某又再次接到了另一位租客杨某的来电。这次,韦某冒充自己是某外国语学院的教师骗取了杨某的信任,双方商定签订合同后,杨某在某外国语学院门口向韦某以现金支付了3800元的房租和定金,另外400元则通过微信转账给了韦某。

交了租金后,租客杨某突然有一天接到韦某的来电,称房子另作宾馆不能再租需解除合同,租金和定金将会退换给杨某,之后杨某却迟迟未收到退款。

而另一位租客黄某拿着韦某提供的房屋钥匙却开不了门,核实房主信息后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于是,黄某、杨某两人先后报了警,最终,韦某被抓获。随后,韦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青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获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退赔租客黄某经济损失7800元,租客杨某经济损失4200元。韦某因一时贪欲骗人钱财,最终自食恶果,把自己“骗”进了牢房。

来源:南宁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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