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2月4日,中兴兰溪荟项目开盘事件之后!
刚刚!!
南通市政府发布对于限价房项目限制转让的通知
限价房定义▽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限价房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政策要点速览
1、限价房的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五年后方可转让登记。
2、限价房应当采用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全房源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公开销售。
3、相关部门将加强对销售环节、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
原文如下▽
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鉴于市区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间早,商品住房建成后出现了销售备案价格大幅低于周边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情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遏制投机炒房行为,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现就市区新建低价普通商品住宅项目限制转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市区销售价格大幅低于周边同类产品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五年后方可转让登记。限制转让的楼盘认定由辖区政府(管委会)申请,报市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二、对限制转让的楼盘,应当采用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全房源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公开销售。
三、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及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销售环节、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市区房地产市场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