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发布《攀枝花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执法争议调协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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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对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职权边界存在界定不清晰的地方,大家对相关条文的理解往往不够一致, 导致基层行政机关执法权限争议不断增加。而我市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过程中随意性较大,导致工作相互推诿,也无法对行政机关形成有效监督。该《办法》着眼于建立制度化、程序化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规范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及争议类型、争议协调的原则,明确了发生行政执法争议时提起的程序和材料要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事务办理的主体、流程和时限及协调结果应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意见的执行等内容,并规定了责任追究和监督机制。
该《办法》实施将我市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争议的解决纳入了法治化的管理轨道,为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
来源:攀枝花日报
编辑:王坤渝
审核:雷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