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已拆除棚改房屋3184栋,落实棚改资金176.9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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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9 08: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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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6月24日,市委书记贾瑞云调研“三把锁”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2003年起,攀枝花保障性安居工程起步,经过16年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为群众织就了一张多元化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保障网。

棚改居民购买仁和区商品房一景,居住环境得到彻底改善。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设各类城市保障性住房15.4万套,其中危旧房棚户区改造9.1万套、廉租住房0.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77万套、限价商品房0.1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3.7万套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0.4万套、老旧小区改造0.6万套。

如今,攀枝花市住房保障范围从城市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环卫工人、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等新市民,全市目前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57.7%,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棚改居民购买商品房的一景,居住环境得到彻底改善。

2003年起,为切实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难”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办)层层夯实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使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功能持续增强,让广大困难群众特别是三线建设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效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从“忧居”到“优居”

从“将就”到“讲究”

从“希望”到“兴旺”

经过16年的发展

多种类型和方式织起一张密实的住房保障网

托起我市各类人群的安居梦

政企共建经济适用房解决职工住房难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通过政府统建、政企共建、商品房项目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年分阶段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市出台支持和优惠政策,鼓励政企共建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优先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开发贷款。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明确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棚改居民喜迁新居。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经济适用住房3.7万套,其中政府与攀钢、攀煤、十九冶三大企业及在我市的其他省属、市属企业共建经济适用房2.5万套,惠及7.5万人,有效解决了企业职工住房难问题,特别是在建筑、交通等企业改制时提供住房保障服务,为企业改制解决其职工住房问题,助推企业顺利改制。

不断提升公租房建设管理能力

自2003年以来,全市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项目115个、14674套,投入资金共计15亿元。截止到2019年7月20日,已分配入住13541套;累计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41865户,补贴资金7171.16万元,有效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了应保尽保。

东区五十四廉租房。

西区清香坪廉租房。

2015年1月23日起,我市公租房与廉租房正式并轨运行并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并轨后,统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在建设量上涵盖原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计划,以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利益。

大力开展危旧房棚户区改造

市委、市政府在重点关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同时,全力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

原攀煤片区棚户区。

棚改居民在购房平台网上房产超市选房。

市级统筹,高效推进棚户区改造。我市棚户区改造自2009年启动,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已实施棚改9.1万户,其中2009年—2016年由各县区或大企业自行实施棚改,8年时间共改造4.6万户。随着棚改政策的调整,国务院及省政府2016年提出了棚改三年攻坚计划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

金福社区棚改户集中兑现发放仪式。

为抢抓政策窗口机遇期,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起,将棚改模式调整为“市级统筹、区级实施”。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市棚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棚改统筹办;

建立了领导干部包联、联合督查通报、激励问责、联席会议等棚改工作机制,层层夯实责任,确保高效有序推进棚改工作;

及时研究解决棚改工作推进遇到的问题,科学制定棚改实施方案及无产权认定、公房征收、1/3产权完善等政策,较大程度惠民利民;

强化资金筹措,积极争取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棚改贷款支持,同时还将部分公积金增值收益、棚改范围内“三供一业”改造资金等统筹用于棚改,2017年—2018年,全市应筹措棚改资金194.8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53.77亿元,资本金41.07亿元。

目前,已落实棚改资金176.99亿元,其中获贷款银行授信143.67亿元,筹集棚改资本金33.32亿元。

攀枝花市2017年棚改项目居民领到首张房票。

主动担当,在全国率先以政府主导方式实施大企业棚户区改造。攀钢、攀煤、十九冶等大型央企、省企与攀枝花市共生共长,历经50多年风雨,由于历史欠账,曾为三线建设立下汗马功劳的数万户大企业职工住房条件较差,仅凭大企业之力无力改善其居住条件。

市委、市政府主动担当,负巨债将大企业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纳入全市“一盘棋”,采取“市级统筹、属地政府为主体与大企业共同实施”的原则推进大企业棚改,市级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和资金。2017-2018年,全市共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45731户,其中实施大企业棚改24657户,惠及大企业职工及家属7万余人,占全市棚改总量的52.4%。

棚改居民搬迁前坝坝宴。

我市积极调整棚改思路,推动城市有机更新,让城市更畅通,让群众早受益。

对全市危旧房棚户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编制2016-2020年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

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确定了“疏解老城、发展新城、消化库存”的思路推进棚户区改造。

加快棚改房屋拆除,全市33个拆除项目落实责任领导41名和责任单位27个,公安、环保、城管、应急、信访等市级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全力支持和配合,按照“还路于民、还绿于民、还利于民”的指导思想,把打开城市交通“三把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桃源街、机场路口等地的棚户区房屋拆除工作,尽快打通“断头路”,消除“瓶颈路”。

截至目前,全市共已拆除棚改房屋3184栋。有效利用棚改腾空区,将有保留价值的红砖房等“三线建设”文物打造为三线文化创意产业等。

2018年9月7日-13日,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拍摄了题为《自建房里盼“新生”》的30分钟攀枝花棚改专题片。

通过棚户区改造,让棚改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红利,也带动了整个城市可持续发展。攀枝花市棚改工作得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肯定,2018年9月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专题报道攀枝花棚改。

切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

2018年,在住建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被确定为全国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城市之一,主要探索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为推进全国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经陆续改造了西区春风巷、东区转干楼、仁和区林业大院、机械化公司家属区、邮政家属区等老旧小区27个,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道路、休闲设施及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焕然一新,安防、路灯、停车位等便民设施齐全,实现了群众对环境提升、品质改善、便捷宜居的愿景。2019年计划实施改造12个老旧小区,涉及3484户,预计投资8492万元,目前改造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出台了《攀枝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市、区两级财政对每部电梯共补贴5万元。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还制定了《攀枝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指南》。2018年,通过对市辖区进行摸底调查,共计6584个单元有增设电梯的需求和意愿。米易县率先在全市开展试点,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截至目前,共申请增设电梯74部,现已竣工验收30部,已完工待验收35部,在建未完工1部,未开工建设8部。2018年底,向省住房城乡建厅争取了64部电梯的以奖代补资金共计960万元,平均每部电梯补助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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