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失大,买房时这样操作,攀枝花一棚改户损失15000余元

攀枝花新闻网

2018-08-10 01:25:00

购房群

买房如何避坑,加入购房群,看看他们怎么说

立即进群

自从棚改工作启动以来,不少市民搬入了新居,这项新政策的实施,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可。

然而一些棚改户

在通过中介购买房产的过程中

却因为一些事情而闹起了心

市民倪大姐和父母这几天

就找到了仁和区心逸家房产中介

要求他们赔偿一万五千多元的购房补助差价

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政策

据了解

按照攀枝花市棚改政策,对拆迁居民因拆迁另购二手房的,居民除了正常的拆迁款外,还可以一次性获得20%的购房补贴。

倪大姐说

她们卖房的价格为38万

没想到中介人员在申报购房款的过程中

出现了问题

市民 倪益琼

我父亲的房子评估价是33万多,但是中介去过户的时候,给我申报的是25万多,因为这接近8万元的差价,我领取的购房补贴就少了15900元。

由于购房补贴比原先预想的要少一万五千多元,倪大姐和父母就暂时没有领取,而是直接找到心逸家房产仁和分公司。

因为她们觉得如果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时,不是将购房款申报成23万,而是申请为实际交房价38万,就不会出现这个情况。

所以,这个责任应该房产公司来负。

倪益琼的姐姐 倪益蓉

买成38万,该填多少就多少,填成25万是为什么?

然而

在现场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小周

也就是与倪大姐一家

前去办理房产过户的经手人

却不认同倪大姐一家的观点

小周说:

前几天去市政务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时,为了让倪大姐一家少交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费用,小周在征得她们的同意后,才将购房交易价申报成25万,而且倪大姐一家全程都在现场,并且签了字表示认可。因此,这责任不在她。

心逸家房产仁和分公司工作人员 小周

她们是拆迁户,契税全免了,主要涉及的就是个人所得税。如果按照38万那价格来算,个人所得税有3800。我写低一点,她们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当时她们是没有交个人所得税的。

那么这起纠纷中

这责任到底该如何划分呢?

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民慷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志成

在签订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应该对合同内容进行认真的审查,不能为了避税而签订一些违背真实情况的合同。如因此导致后面纠纷的出现,对于购买方来说,她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刘律师告诉记者

虽说在这起纠纷中

倪大姐一家要承担一大部分责任

但房产公司违规操作

帮助买家逃税

才为这起纠纷埋下了隐患

因此,房产公司理应分摊责任

由于倪大姐父母购买的二手房已经过户,此时要补交税款,重领购房补贴已经不太现实。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件事情,给接下来将要申领房补的市民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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