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市长信箱写信咨询
2018年棚改报账的相关问题
信件内容
我家房屋在2018年纳入棚改,六月份左右收到房屋征收通知,收听攀枝花广播,市住建局亲自上线解答了关于棚改的问题,关于棚改报账,相关领导说是今年要报完账,由于自己定了一套二手房,签订的时间就是年底,现在已经九月份了,所以对资金报账比较关切,而且也比较着急。
针对网友的问题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给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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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争取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8年棚改项目报账工作。经了解,东区向阳村街道朝阳社区棚改居民(金某某、邓某某),棚改房屋位于朝阳上街X号X栋X单元X号,属于国开行八期棚改项目。据向阳村街道核实,该棚改户的报账资料不齐,街道已经联系其补齐资料,待其资料补齐后走报账程序。如来仍有问题,请咨询东区向阳村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2221248。
感谢您的来信。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8日
还有一位市民
给市长信箱写信咨询
2017年三分之一产权棚改补偿问题
信件内容
我是攀枝花市的一个普通市民,也是三线建设的子女,攀枝花市在2016年启动了棚改事宜,我们家作为排名前列批棚改者也愿意看见自己成长的地方越来越美丽。当然我家也是一个特殊案例,在很早以前由于是父母单位分配的房子,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房子的全产权,只有三分之一房屋所有权,为了积极响应棚改我们也愿意签字支持国家建设、地方建设,我们所在的社区重新提供资料签字反反复复3次,直到现在也没有拿到棚改的补偿款,给当地社区也打过很多次电话,都是说市里没有明确政策文件,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我们作为市民愿意看见自己的家园越来越美,希望市领导能尽快解决这个三分之一问题。
信息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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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所反映房屋位于攀枝花大道中段180号X栋X单元X号,纳入2017年大渡口片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该房屋属于共有产权,其中刘某拥有三分之一产权、发电公司(原攀枝花市发电厂)拥有三分之二产权。2018年10月9日,攀枝花市住房改革和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攀枝花市棚改范围内1/3产权完善及征收方案》,对完善1/3产权事宜进行了明确: 拥有1/3产权住房的被征收人提出申请,征得拥有2/3房屋产权单位同意且住户家庭未享受过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可完善剩余产权。无法完善产权的,按照1/3产权实行征收。发电公司(原攀枝花市发电厂)不同意该户完善房屋产权,大渡口街办只能对该户按1/3产权实行征收,目前正在走报账程序,待审查通过后及时拨款。如来信人仍有问题,请咨询东区棚改办,联系电话:2236749。
感谢您的来信。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