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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湾湖臻境,作为招商地产匠心独运的高端住宅项目,傲立于厦门市湖里区风景如画的五缘湾片区。项目地处云顶北路与金山中路交叉口东南侧,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占地广袤,总建筑面积约达18.6万平方米,精心规划了9栋高层住宅,提供从78平方米至121平方米不等的三至四房户型,共计1380套精致住宅。项目创新性地采用了“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的出让模式,这一举措不仅确保了住宅的高品质,也维护了价格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招商湾湖臻境的户型设计充分体现了人性化与实用性并重的原则。项目提供的78、89、98、121平方米等多种面积段的户型,均在市场上展现出强大的竞争力。与传统二手房市场中同面积段户型多为两至三房的设计不同,招商湾湖臻境巧妙地布局,实现了三房乃至四房的空间配置,且多数户型均配备两个卫生间,极大地满足了现代家庭的多元化生活需求。此外,项目的户型设计还注重空间的通透性和采光性,力求为居住者营造一个舒适、明亮的居住环境。
教育,作为家庭选择住宅时的重要考量因素,招商湾湖臻境在这方面同样表现出色。项目周边教育资源丰富,特别是厦门一中湖里分校的规划建设,为项目增添了显著的教育价值。这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其高定位、强师资而著称,预计将成为厦门岛内的一所优质学校。尽管学校与项目的直线距离相对较远,但考虑到其卓越的教育质量和未来可能的学区划分,对于有子女教育需求的家庭而言,这无疑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加分项。
招商湾湖臻境的交通便利性也是其一大亮点。项目紧邻云顶北路与金山中路,这两条主干道连接着城市的多个重要区域,无论是通勤还是日常出行,都能享受到便捷的交通网络。此外,项目周边的生活配套也十分完善,购物中心、医疗机构、公园绿地等一应俱全,为居民提供了丰富的日常生活选择和休闲娱乐场所。五缘湾片区本身就是一个生态环境优美的区域,拥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绿地资源。招商湾湖臻境项目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力求为居民打造一个宜居、宜人的生态环境。项目的绿化率高,内部景观设计精致,外部则可享受到五缘湾湿地公园等自然景观,为居民提供了亲近自然、享受绿色生活的可能。
招商地产作为一家有着丰富经验和良好口碑的房地产开发商,其对建筑质量的把控和对物业服务的重视是显而易见的。招商湾湖臻境项目在建筑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以及后期的物业管理等方面,均体现了高标准和严要求。项目的建筑质量坚固可靠,物业服务周到细致,为居民提供了安全、舒适的居住体验。
从投资角度看,招商湾湖臻境项目位于厦门市核心区域,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具有较高的增值潜力。同时,项目的限价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风险。从居住角度看,项目提供的高品质住宅、优质的教育资源、便捷的交通网络以及完善的生活配套,都使得这里成为一个理想的居住地。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招商湾湖臻境都是一个值得考虑的优质选择。
综上所述,招商湾湖臻境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合理的户型设计、丰富的教育资源、便捷的交通网络、完善的生活配套、优美的生态环境以及高标准的建筑质量和物业服务,成为了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片区的一个标杆性高端住宅项目。对于有购房需求的家庭来说,无论是从居住舒适度还是从投资回报率的角度考虑,招商湾湖臻境都是一个不容错过的选择。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2025年1月1日起二套首付比例下调至20%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15%系数调整至1,最高可贷120万!
01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保持一致,按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范围认定。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无住房,或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拟购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后续再增购的一套住房认定为二套住房。
将套数认定的材料由原来提供厦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档案中心出具的购房人家庭名下在厦门市住房套数情况证明,调整为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购房人家庭名下分区住房套数认定结果证明。
0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03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
2024年12月31日,厦门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
根据《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公积金〔2024〕5号),自2024年2月1日起,阶段性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至1.2,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自阶段性政策执行以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支持力度逐步增加,贷款发放额逐月递增,贷款使用率居高不下,截至2024年11月30日贷款使用率已达96.55%,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紧张。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阶段性调整至1,政策执行至2025年6月30日。
二、自2025年7月1日起,按照《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厦公积金〔2019〕11号)的规则执行。
三、根据房地产市场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情况,你中心可按程序阶段性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
四、购买商品住房网签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含)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