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购买住宅地震险 一家可投保多处房产

羊城晚报

2016-05-19 08:36:00

购房群

买房如何避坑,加入购房群,看看他们怎么说

立即进群

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日前,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运行初期,按城乡有别确 定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每户可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较高不超过100万元,超出 部分由商业保险补充。

一家可投保多户住房

《实施方案》提出,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住宅,运行初期,原则上以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物本身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主,以 破坏性地震振动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地陷、泥石流及滑坡等次生灾害为主要保险责任。保险金额方面,运行初期,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平均再 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按城乡有别确定不同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每户可与保险公司协商 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较高不超过100万元,超出部分由商业保险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拥有多处住房的,以住房地址为依据视为每户,可投保多户。

条款费率方面,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示范条款为主,可单独作为主险或作为普通家财险的附加险。按照地区风险高低、建筑结构不同拟定差异化的保险费率,并适时调整。

赔偿处理方面,基于简化操作、快速推广的考虑,初期产品设计为定值保险,理赔时,以保险金额为准,参照国家地震局、民政部等制定的国家标准,结 合各地已开展的农房保险实际做法进行定损,并根据破坏等级分档理赔:当破坏等级在Ⅰ-Ⅱ级时,标的基本完好,不予赔偿;当破坏等级为Ⅲ级(中等破坏)时, 按照保险金额的50%确定损失;当破坏等级为Ⅳ级(严重破坏)及Ⅴ级(毁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100%确定损失。

45家财险公司参加

《实施方案》提到,我国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制度实行“整合承保能力、准备金逐年滚存、损失合理分层”的运行模式,按照“风险共担、分级负担” 的原则,前四层具体由投保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构成分担主体,当第五层财政支持及其他紧急资金安排无法全部到位的情况下,启 动赔付比例回调机制,以前四层分担额度及已到位的财政支持和紧急资金总和为限,对地震巨灾保险合同实行比例赔付。

初期以“总额控制、限额管理”为主要思路,确保损失有效分担。具体来看,一方面,将全国范围内可能遭遇的一次地震损失控制在一定额度内,确保保 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专项准备金可以逐层承担,另一方面,对地震高风险地区实行保险销售限额管理,避免遭遇特大地震灾害时,地震巨灾保险赔款超过以上各层 可筹集到的资金总和。

据了解,2015年4月,45家财产保险公司根据“自愿参与、风险共担”的原则发起成立住宅地震共同体。住宅地震共同体可以整合保险行业承保能 力,搭建住宅地震共同体业务平台,开发标准化地震巨灾保险产品,建立统一的承保理赔服务标准,共同应对地震灾害,集中积累和管理灾害信息等。

此外,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在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可发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应对重大灾害、行使跨期分散风险等职能。地震巨灾保险专 项准备金按照保费收入一定比例计提,单独立账、逐年滚存,并由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的提取、积累和使用,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具体管理 办法执行。

全部

相关资讯

报名成功
稍后会有专业的置业顾问联系您
返回楼盘

频道导航

返回首页

看房小程序

APP下载

电话拨通后,请您手动拨打分机号

确定拨打电话

电话号码:

分机号:(可能需要拨分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