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截止出生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范围
秦皇西大街以南、祁连山路以西、贺兰山路以东开发区范围内各居住小区,以及青馨家园(一区、二区、三区、五区)。
其它居住小区包括:青馨家园四区、邢庄家园、升达弘璟、曦城花语、明日星城一至三区、银都广场。
四、招生流程
(一)预约报名
预约报名分为网络预约、电话预约两种方式。
1.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新生预约报名安排:
2.8月25日,学校电话登记其他批次新生,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现场审核(详见8月中旬公众号通知和预约系统信息栏)
1.审核时间:8月下旬。
2.审核地点:开发区第三小学。
(三)学校复核
学校工作人员收件后,招生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该批次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
五、入学材料规定
(一)住房。房屋规划用途须为住宅,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须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对于按祖孙三代政策入学的住房,要求必须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单独产权或夫妻共有产权。凭共有房产(不包括夫妻共有房产、监护人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房产)申请入学的,监护人占有房产面积比例不低于40%,且占有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时间。户口迁入、居住证取得、住房购置时间至少满一年(截至当年8月31日,含当日)。以上报名材料取得不满一年的,招生顺序调整到下一批次。
六、招生批次及条件
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就近原则予以接收;符合其他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全区统筹安排入学。
(一)第一批次入学条件
1.子女户籍和父母(监护人,以下同)的住房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2.子女随父母一方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处落户,三代户籍一致,落户住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并且父母在秦皇岛市内无住房(父母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提供秦皇岛市内无房证明)。
3.符合上级规定教育优待政策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二)第二批次入学条件
1.父母一方及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和住房均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2.父母的住房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三)第三批次入学条件
1.子女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2.父母一方户籍或居住证,及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四)第四批次入学条件
父母的公寓房产(须具备落户条件)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且房产购置时间须在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当日)之前。
(五)第五批次入学条件
持有开发区合法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及招生片区内居住证明材料(例如房屋租赁合同、事实购房材料)的随迁人员子女,材料取得时间须在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当日)之前;并且该入学子女具备开发区居住证申领条件。
(六)第六批次入学条件
持有开发区合法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及招生片区内居住证明材料(例如房屋租赁合同、事实购房材料)的随迁人员子女。
(七)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
1.企业高管子女入学条件。开发区内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高管的子女,提供的入学材料符合相对就近接收条件的,可以申请上调一个录取批次。
2.燕赵、港城英才子女入学条件。持卡人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就读的,由社会发展局统筹协调办理入学。
七、报名咨询
1.咨询电话:8537610
2.咨询时间:
6月29日—7月3日;7月8日—9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八、网上预约上传照片范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截止出生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范围
秦皇西大街以北、兴凯湖路以东、峨眉山北路以西开发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和自然村。
居住小区包括:果岭湾、铂悦山、天成佳境、鑫石悦庭、王校庄安置小区、计新庄安置小区、大同铁路分局西张庄铁路小区。
自然村包括:烟台山村、许庄村、约和庄村、西张庄村、凤凰店村、老岭沟村、杨户屯村。
四、招生流程
(一)预约报名
1.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新生预约报名安排:
预约方式
网络预约(使用手机、电脑进行预约)
电话预约
预约入口
http://kfqjyzszp.qetdzedu.com/renren-api/注意:使用手机号首次登录预约系统,密码为手机号后四位;填报信息确认上传后再次登录预约系统,密码为新生身份证号后四位。
0335-3457977
预约日期
7月5日——7月9日
24小时预约
7月10日—7月1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反馈日期
预约后,8日内反馈预约审核结果
2.8月25日,学校电话登记其他批次新生。(电话接听时间同上表中电话预约时间)。
(二)现场审核(详见8月中旬公众号通知和预约系统信息栏)
1.审核时间:第一批次于8月21-22日进行现场初审,其它批次等待通知,具体通知以8月中旬公众号发布为准。
2.审核地点:开发区第四小学。
(三)学校复核
学校工作人员收件后,招生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该批次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
五、入学材料规定
(一)住房。房屋规划用途须为住宅,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须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对于按祖孙三代政策入学的住房,要求必须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单独产权或夫妻共有产权。凭共有房产(不包括夫妻共有房产、监护人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房产)申请入学的,监护人占有房产面积比例不低于40%,且占有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时间。户口迁入、居住证取得、住房购置时间至少满一年(截至当年8月31日,含当日)。以上报名材料取得不满一年的,招生顺序调整到下一批次。
六、招生批次及条件
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就近原则予以接收;符合其他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全区统筹安排入学。
(一)第一批次入学条件
1.子女户籍和父母(监护人,以下同)的住房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2.子女随父母一方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处落户,三代户籍一致,落户住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并且父母在秦皇岛市内无住房(父母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提供秦皇岛市内无房证明)。
3.符合上级规定教育优待政策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二)第二批次入学条件
1.父母一方及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和住房均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2.父母的住房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三)第三批次入学条件
1.子女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2.父母一方户籍或居住证,及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四)第四批次入学条件
父母的公寓房产(须具备落户条件)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且房产购置时间须在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当日)之前。
(五)第五批次入学条件
持有开发区合法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及招生片区内居住证明材料(例如房屋租赁合同、事实购房材料)的随迁人员子女,材料取得时间须在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当日)之前;并且该入学子女具备开发区居住证申领条件。
(六)第六批次入学条件
持有开发区合法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及招生片区内居住证明材料(例如房屋租赁合同、事实购房材料)的随迁人员子女。
(七)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
1.企业高管子女入学条件。开发区内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高管的子女,提供的入学材料符合相对就近接收条件的,可以申请上调一个录取批次。
2.燕赵、港城英才子女入学条件。持卡人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就读的,由社会发展局统筹协调办理入学。
七、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335—3457977
咨询时间:2024年6月29日至7月3日;7月10日至7月11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八、网上预约上传照片范例
1.户籍本人页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招生公告
根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校所属招生范围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二)坚持依法依规招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范围
长江道以南、天山南路以东开发区范围内各居住小区。
居住小区包括:华苑馨居、恒翔旺角、兴龙尚府、青馨家园二区、青馨家园四区、天成锦江苑、天成巸墅、漓江花园、乐园小区、孟营一区(新村)、孟营二区、宝佳花园、 金色家园、 昌德小区、世纪家园、经棉里、翠松苑、翠松南苑、碧水园、珠江道12号、维多利亚海湾、盛景金领域、升达弘璟、曦城花语、河北大街海关宿舍、太行山路1#、太行山路2#、太行山3、太行山路-13、德贤公馆、水木年华·嘉府。
四、招生批次及条件
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就近原则予以接收;符合其他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全区统筹安排入学。
(一)第一批次入学条件
1.子女户籍和父母(监护人,以下同)的住房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2.子女随父母一方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处落户,三代户籍一致,落户住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并且父母在秦皇岛市内无住房(父母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提供秦皇岛市内无房证明)。
3.符合上级规定教育优待政策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二)第二批次入学条件
1.父母一方及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和住房均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2.父母的住房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三)第三批次入学条件
1.子女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2.父母一方户籍或居住证,及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四)第四批次入学条件
父母的公寓房产(须具备落户条件)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且房产购置时间须在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当日)之前。
(五)第五批次入学条件
持有开发区合法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及招生片区内居住证明材料(例如房屋租赁合同、事实购房材料)的随迁人员子女,材料取得时间须在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当日)之前;并且该入学子女具备开发区居住证申领条件。
(六)第六批次入学条件
持有开发区合法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及招生片区内居住证明材料(例如房屋租赁合同、事实购房材料)的随迁人员子女。
(七)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
1.企业高管子女入学条件。开发区内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高管的子女,提供的入学材料符合相对就近接收条件的,可以申请上调一个录取批次。
2.燕赵、港城英才子女入学条件。持卡人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就读的,由社会发展局统筹协调办理入学。
五、入学材料规定
(一)住房。房屋规划用途须为住宅,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须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对于按祖孙三代政策入学的住房,要求必须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单独产权或夫妻共有产权。凭共有房产(不包括夫妻共有房产、监护人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房产)申请入学的,监护人占有房产面积比例不低于40%,且占有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时间。户口迁入、居住证取得、住房购置时间至少满一年(截至当年8月31日,含当日)。以上报名材料取得不满一年的,招生顺序调整到下一批次。
六、招生流程
(一)预约报名
1.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条件的学生预约报名安排
※网络预约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范例
(1)户籍本人页
(2)户口本首页
(3) 房产持有页
(4)居住证
(5)出生证明
(6)结婚证
2. 8月25日,学校电话登记四至六批次新生。(电话接听时段同上表中电话预约时段)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8月下旬。(详见8月中旬公众号通知和预约系统信息栏)
2.审核地点:开发区第一中学报告厅。
(三)学校复核
学校工作人员收件后,招生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该批次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复核通过的,由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注意:错过报名时间的,由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于正式开学前统筹调剂入学。
七、学位预警
学校现有学位供给紧张,请家长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了解调剂分流情况。
八、热线电话时间
(一)热线电话
13223392963
16633568252
(二)时间安排
6月29日—7月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 2:00—4:00
九、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来源:各学校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