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晋江首批跨县域共享人才住房房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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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09: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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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江经济报

人才

是一个企业、一座城市

长远发展的根本动力

晋江

是一座拥有独特魅力的城市

吸引着一批又一批的人才来此创业

住房

是人才安居乐业的保障

如何留住人才

晋江一直在努力着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办、住建局、人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做好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跨县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建综〔2019〕357号)文件精神,近日,市委人才办、住建局、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跨县域住房保障房源及待遇标准的通知》,下面就随着小编来了解下有哪些房源、哪些待遇标准及如何申请等有关事项吧~

01房源选定

我市首批跨县域共享人才住房房源选定为新佳园公司提供的世纪雅苑小区10套、三创园公司提供的三创园人才公寓14套,总计24套。(具体如下)

跟着小编一起先来看看三创园人才公寓的居住条件吧~

世纪雅苑地址: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段3000号三创园人才公寓地址: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段三创园区内02租金标准

跨县域共享人才住房租金标准参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暂行规定》的标准执行,即在管理服务期内,排名前列、二层次人才免付租金,第三层次人才按当地公租房租金标准的50%收取,第四至第七层次人才按当地公租房租金标准收取。经批准,世纪雅苑小区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0.8元,参照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7.5元;三创园区人才公寓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参照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定为每月每平方米9元。

03租住面积

参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暂行规定》的标准执行,租住面积标准原则上排名前列至第三层次的不超过130平方米,第四至第七层次的不超过100平方米。租住面积超过标准时,超过面积部分按市场租金执行。

04租住期限

申请人租住共享人才房的期限不超过高层次人才证及在我市创业或就业证明材料的有效期。期满后如继续符合共享条件的,可重新申请。

05服务对象及条件

经认定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人才申报地不在我市,且当前在我市创业创新或就业,拟申请租住我市共享人才住房。

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私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及相关安居保障优惠政策。

06申请方式

采用全程网上作业方式,由高层次人才登陆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各环节审核部门在网上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07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婚姻证明,高层次人才证。

2、申请人在我市创业(就业)的工作协议或工商登记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3、在我市创业就业或就业的情况说明。

08申请流程

1、申请人网上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http://www.gw.gov.cn/index.jsp)进入“申报登陆”界面,进行注册、登录后,在政策申报栏目里选择跨县域住房保障项目,按照申请表格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拟申请住房共享的“晋江市”并上传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系统自动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2、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及人社局对申请人家庭在本区域的住房情况及享受安居保障优惠政策等事项进行核实。各核查部门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反馈市住建局。

3、市住建局收到反馈意见后5个工作日作出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通过系统提交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做好人才对接工作,确定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需求(包括具体待遇标准、房源区域),并提交给共享人才住房管理单位或运营企业落实承租待遇。

需注意!!!

申请人在我市如已购买住房或存在停止创业(就业)等不符合租赁条件行为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市住建局、人社局提出并解除租赁合同;对不主动申报并退出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安居优惠政策,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咨询电话:85622181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85633128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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