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昆明信息港

2017-05-11 08: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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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其中要求,县级政府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

《意见》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包括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鼓励和引导采取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牧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展农村电商平台,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开展网上创业。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农牧(农林、农渔)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农业。实行产加销一体化运作,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农业价值链。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向特色小城镇和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产业集群和产业融合先导区。

同时,落实政策措施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试点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登记网上申报和网上核准。

积极建设云南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完善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政策导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及小微企业库等4个功能,为全省小微企业搭建了解、申请、查询有关政策措施的平台;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资格条件、住所登记、名称限制、经营范围限制和登记权限,;县级政府要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问题。把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贷款担保纳入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支持范围。

鼓励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建立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基地、返乡创业小企业基地或返乡创业一条街等特色返乡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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