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国土资源厅已发出《关于实施批而未供土地预警机制的通知》。按通知,每月由省国土资源厅专项统计前5年供地率低于60%的州(市)、县(市、区)名单,以预警通报的形式发给涉及到的州(市)国土资源局,并抄送相关州(市)人民政府。
对未按期完成任务,造成年底供地率未达60%,影响下一年度用地报批的部门,由当地政府依规处理。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预下达、正式下达、调剂使用中,对前5年供地率低于60%的州(市),扣减下达计划量的10%,扣减计划纳入省级预留指标,待年底调剂时根据供地率变化情况再行核定。对前5年供地率低于60%的县(市、区),除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